微信为广告营销提供了良好的平台。微信朋友圈信息流广告从国外引进至今,虽然取得一些成效,但仍存在一些问题。
(一)侵犯用户个人隐私
在大数据和物联网时代,万事万物都能够量化,都能“数据化”。随着云计算技术的发展,数据在云端自由徜徉,使得数据之间的沟通与联络变得十分容易。微信挖掘、抓取到的海量数据中包含着用户大量的个人信息,容易侵犯用户个人隐私,一旦数据遭到滥用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微信如果为了过分追求商业利益而肆意侵犯用户个人隐私,造成用户的恐慌和愤怒,其未来的发展也必将受限。如何有效地界定个人隐私与可使用用户数据的界限,是微信未来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。
(二)投放精准度有待提升,用户参与度较低
当前朋友圈的信息流广告投放基于这样一种模式:若用户对一条广告进行点赞、评论等互动行为,那么该用户的好友接收到这条广告的概率就很高;若用户对一条广告反应冷淡,那么该用户的好友接收到这条广告的概率就非常低。
因此,朋友圈信息广告投放对用户特征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和归类,但没有充分利用这些数据,广告与用户的兴趣、需求关联度不高,而与用户好友对广告的互动行为密切相关。
(三)用户接受程度差异大
微信用户以青年人为主。青年人想法多元,个性,而且不同用户之间身份差异较大,用户媒介素养参差不齐,对朋友圈信息流广告的接受程度差异也较大。
一些用户认为微信的社交平台属性受到商业资本的侵袭,微信朋友圈是建立在强关系基础上的私人社交圈,朋友之间的互动属于私人活动,广告的出现破坏了用户的私人空间和社交生态,加之微商、代购大肆占据着用户的朋友圈,这些无所不在的广告信息干扰了用户对软件的使用,影响了受众对朋友圈广告的态度。
用户对朋友圈信息流广告的接受程度差异大,将会极大影响广告传播效果。